3綠委跑票 黨團開鋤祭停權3年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30日開會決議,對萊豬相關修法表決跑票的立委林淑芬、劉建國及江永昌罰款3萬元,黨團內停權3年,議場開會時,黨團總召柯建銘(右)快步經過林淑芬(左)身邊沒有理會,林淑芬則轉頭看了一眼。(姚志平攝)

立法院會上週就萊豬進口相關法案表決,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多次棄權投票,與黨團決議不一致,遭認定「跑票」,民進黨團會議昨通過,林淑芬等3人除移送黨中央做爲未來提名參考;黨團懲處部分,開罰3萬元,並停權3年,停權期間將無法選擇委員會、參選委員會召委及黨團幹部

立法院民進黨團於表決前做出「一致投票」決議,但林淑芬、劉建國幾乎都棄權不投,江永昌則從表決行政命令起棄權。民進黨團紀律小組前天做出決議後,昨天送交黨團會議討論。

依據民進黨團組織規程規範區域立委重大表決3次未到,或違反黨團決議情節重大者,該屆任期喪失擔任黨團幹部、委員召委等資格,並移送黨中央,建請列爲公職候選人提名參考。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昨表示,黨團決議依照組織規程第31條,林淑芬等3人移送黨中央做爲未來參選提名參考。黨團內懲處部分,停權3年,並開罰3萬元,當事人有3天申覆期。

面對懲處,林淑芬表示尊重;江永昌也說,黨必須要有紀律,接受黨團所做的決議;劉建國則說,任憑處置一切泰然。

此外,另有8名綠委表決當天未完全與黨團一致,柯建銘說,這8人有人去上廁所,有人投錯後再更正,情節較輕,將要求向黨團紀律小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