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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啞巴吃黃蓮】義大犀牛吞下的五大經典判決

總是有人說:【誤判是比賽的一部份】但是如果誤判的頻率太高,甚至變成一種常態,這也是正常的嗎?如果誤判是可以無條件被忍受的,那麼球迷何必進場看球賽?球員何必努力練球?反正球員的技術如何又怎樣?裁判一個誤...

作者:康士坦丁

agambatman

推康大這句:「真正至高無上的不是裁判本身,而是棒球。」

康士坦丁

這句是巨砲哥說的啦!XD

jacketchou

辛苦了,康大

康士坦丁

我敲敲鍵盤不辛苦!
到現場支持比賽,結果看了一肚子火的球迷才辛苦!
在場上努力表現,結果莫名其妙被搞砸一切的球員才辛苦!

想把比賽判好,但是沒有好的訓練、沒有好的環境,搞得比賽判不好還要被人罵的裁判,其實也很辛苦!

邱品翰

第四點我在現場
原本想說是火球又砸鍋了一場比賽
後來發現是裁判又接管了一場比賽
裁判素質這樣,,真的把進場的人當白痴=。=

canno

裁判沒有淘汰制度嗎?還是像公務人員那種老大心態真是匪夷所思

康士坦丁

聯盟是說有所謂的「考核制度」,但是實際狀況並不清楚!

小胖

5.內野高飛必死球的範圍~規則上表示,不以內野紅土區範圍作限定
2012紅雀勇士外卡戰就是例子~這規則是要保護攻方
4.揮棒落空之後的觸身球~不管有無確實接捕,都是比賽暫停,打者出局
3.只能說~裁判認定左腳離壘的時候左手還沒碰到壘包
另外~好壞球是不能抗議的,在國外只要主審認為有在抗議~就會被直接趕出去

但,聯盟過於保護裁判的立場,實在是非常的不妥
中職的裁判真的太少,資深誤判的聯盟也不好意思降到二軍判
二軍的裁判大多都太年輕,中職直到近兩年才注意到裁判的養成不足
不適任的裁判,一定要有淘汰機制,裁判也需要有裁判的威嚴
總教練也不是這麼喜歡抗議,要不是遠在休息區的總教練,都覺得判決有點誇張
何必冒著被驅逐出場+禁賽的風險上去抗議

老爹

對 我也想提這點
如果這一球是在游擊後方"草皮"
傳三壘再傳二壘就雙殺了
更何況那一球一開始真的很像內野飛球
是風太大了

康士坦丁

所以那一球嚴格來說,我也認為的確不能算「誤判」啦,但是絕對是「有瑕疵」!

康士坦丁

5、不限定內野是沒錯,但是該判決的確有瑕疵,而且如您所說的:該規則的精神是「保護攻方」。而該判決完全與這個精神背道而馳!
蘇建文先生也對這個判決發表過建議…詳情歡迎參閱【推薦閱讀】有連結的:烽火下被遺忘的爭議判決:外野的高飛必死球】http://www.sportsv.net/artic..

4、是的!理應打者出局,但是很遺憾的,裁判認定是「不死三振」!XD

3、或許吧!但是這樣認定還是很扯呀!

最後關於驅逐出場,在【從鐵金鋼爆氣被驅逐,談到全面電腦判決! www.sportsv.net/articles/19394 】中筆者也有解釋過:
一般裁判大多可以容忍球員或教練在休息室裏做各種形式的抗議、發洩,但是走出休息室就是一條「紅線」。可以當做是一個雙方互相尊重包容的不成文緩衝空間。葉君璋總教練完全沒有踏出休息室就被驅逐出場……

Ray Lo

關於休息室抗議,我記得中職也有過裁判聽到休息室有人在嗆聲被裁判警告,畢竟當你的抗議大聲到裁判也聽得到時,人在不在休息室好像沒什麼差別。

康士坦丁

您說到重點了:「被警告」!

直接走出休息室抗議,很多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判出場的!甚至才剛踏出休息室,還沒開口就被判出場…
但是在休息室裏,大多會被容忍一些,真的受不了也會先警告…

而葉君璋那個案例完全沒有任何警告,就直接判出場!

小胖

「保護攻方」,所以必須宣告內野高飛必死球,一經宣告是不能取消的,除非落地點是界外,所以如果不宣告內野高飛必死球,而變成4或9->5->6的雙殺,才是與規定精神違背吧?
另外~該判決的主要責任屬於一壘審,鏡頭並無拍到一壘審有無宣告
二壘審負責的責任是二壘、一壘跑者有無在接殺之前提早離壘,
所以~可能一壘審有在確定守備員大概掌握住落球點後,始宣告內野高飛必死球,一壘審宣告後,所有裁判員應該與一壘審一同做出宣告之手勢

康士坦丁

如果在落下的那一瞬間,防守者有刻意漏接,技術性製造雙殺時,再補判打者出局,跑者回原壘,也是可以的!

而且在該Play的案例中:
事實上有造成雙殺嗎?顯然沒有!
事實上有阻礙進攻擊?顯然有的!
事實上有保護攻方嗎?顯然沒有!

中職裁判組副組長蘇建文也公開表示過:該判決確有瑕疵!

其實這些在文章中都有講得很詳細了,有興趣歡迎參閱【推薦閱讀】有連結的:【烽火下被遺忘的爭議判決:外野的高飛必死球】( http://www.sportsv.net/artic..

小胖

如果依照大大所說的~那何必規範內野高飛必死球的規定
每次有故意漏球再改判,這一條規定可以取消了
如果每個內野高飛必死球,都要看「事實上」play的結果再做判決
這樣要規則何用?
蘇建文老師,指的瑕疵是二壘審並沒有在最好的時間點宣告,
而非指此內野高飛球的宣告有瑕疵
如果今天這個play變成先傳三壘再傳二壘的雙殺,那又何解?
內野高飛必死球的規定,
本來就是預防性防止守方用技巧取的防守上的優勢,來預防性保護攻方

康士坦丁

如果這一條規定取消了,故意漏接後要引用哪一條規定來「改判」?
故意漏接後,還是必需引用這一條規則來判定:打者出局,跑者回原壘!
怎麼能取消呢?

您可以再去仔細體會一下蘇建文老師的意思,
他所謂「時機不當」的意思是:這個Play根本不該判定為高飛必死球。
但是因為判得時機不當(太早了),所以判了就判了…

您也可以多看看國外許多判例,很多的確是在落下「後」,守備者確實有「故意」技術性漏接來製造雙殺時,才補判打者出局的。

這些在該文中其實都已經提過很多,供您參考。

小胖

故意漏球,和內野高飛必死球,規則不是同一條
所以,如果這你所說的用故意漏球判,
那內野高飛必死球那條~不就是多餘的了
另外~時機不當,畫面上呈現的只有二壘審太晚宣告
至於一壘審是這個play的主要判決者,
畫面上宣告的時機無從得知,
所以依照畫面呈現,蘇老師表示的應該是二壘審宣告時機過晚

康士坦丁

規則中並沒有任何針對「故意漏球」的處理條文喔!

這一球並沒有分什麼「一壘的判決」或「二壘的判決」,重點是「是不是高飛必死球」!

只要「是」:打者就出局,死球狀況,所有跑者回原壘!
只要「不是」:比賽進行中……

蘇建文老師的意思……建議您再多看幾遍,或是再去問問他吧!

小胖

抓到了吧~你不懂規則吧大大!!
內野高飛必死球~請參照規則2.40條。
故意漏球~請參照規則6.05條(L)項。
另外~4人制移補位一、二壘有跑壘員時,
二壘審在內野壘包區域裡面,
外野飛球由一、三壘審做主要判決,
中華棒協不定時有C級裁判講習,可以去參加學習,
FB也歡迎加入蘇老師棒球教室,關於一、二壘審責任討論
請參考今年4月3日鄭先生留言,下方有蘇老師的回答

康士坦丁

呵呵,顯然這位同學什麼都沒看?
我是覺得這樣感覺都一直在重覆…XD
您要不要先完整的看完再來說?包括蘇建文老師的解釋…

http://www.sportsv.net/artic..
真的已經寫很多、很詳細了!該文中也有蘇建文老師解釋的「完整原文」!
針對這個判決,他很明確的說過:應該更晚一點、更確定一點…再判…

蘇建文老師…歡迎您再去問清楚,看看他對這個判決的看法是怎樣!
謝謝您!

小胖

又抓到了~不要曲解蘇老師的意思好嗎

今天分享一些技巧再提醒參與裁判的社員,若飛球落於紅土區外草皮區,記住宣告時機稍為慢一些,甚至在飛球距野手約三公尺高時,再宣告仍不遲,就可以避免野手判斷錯誤變成不易接捕的宣告瑕疵~若在紅土區則依一般時機宣告,縱使野手落球,相信攻方也不會質疑而上場抗議的~大家不妨參考一下~畢竟這條文成立精神,是防止野手故意不接或落球而造成雙殺守備~(引述蘇建文老師8月17日 23:54 於FB蘇老師棒球教室之發言)

蘇老師說的是宣告時機稍為慢一些,甚至在飛球距野手約三公尺高時,再宣告仍不遲,就可以避免野手判斷錯誤變成不易接捕的宣告瑕疵,

「沒有所謂的更晚一點、更確定一點...再判...」
而且以上是老師分享技巧提醒餐與裁判的社員,
並非是針對這個判決的發言,

針對這個play的發言是:二壘審也絕對有宣告內野飛成立手勢,所以在野手落球後,做出加強手勢表示打者出局~規則就明確表示:內野高飛球經裁判宣告後生效,表示給予裁判非常大的裁定權,因為除內野高飛球形成條件外,場上風速及燈光等因素,也會影響裁判宣告遭質疑的~(引述蘇建文老師8月17日 23:54 於FB蘇老師棒球教室之發言)
蘇老師所說之瑕疵,是指宣告時機過早,
而並非此內野高飛必死球的宣告是錯誤的判決。

大大不懂規則沒關係,但是曲解老師的意思,
甚至加入老師一些根本沒有說的話、用詞,這樣不好吧

康士坦丁

嗯嗯…有沒有曲解,您自己可以去請教蘇建文老師!

您前面說:「時機不當,畫面上呈現的只有二壘審太晚宣告…」
繞了一大圈之後,終於又承認:「蘇老師所說之瑕疵,是指宣告時機過早…」
所以您到底搞清楚了沒?到底是過晚?還是過早?
又…為什麼「過早」?如果「判定為高飛必死球」是「正確的」,絕對是「越早越好」,何來的「過早」之說?

您自己引用蘇建文老師的這段話,您自己看得懂嗎?
「蘇老師說的是宣告時機稍為慢一些,甚至在飛球距野手約三公尺高時,再宣告仍不遲,就可以避免野手判斷錯誤變成不易接捕的宣告瑕疵」

蘇建文老師說得已經很明白了:
他所謂的「宣告瑕疵」…就是指:因為過早宣判,所以判斷錯誤…如果再晚一點、再確定一些,再判決就可以避免判斷錯誤(如果是野手判斷錯誤、變成不易接捕…就不該判成「高飛必死球」…)
這就是蘇老師所謂的「宣告瑕疵」。哪裏曲解了?

同學!如果您的重點是要證明:我不懂規則!
那您可以不必浪費時間,您說了算!OK?
我沒有要證明「我很懂規則」!只是覺得大家不必這樣繞圈圈…
在該篇文章中寫的清清楚楚、完完整整,我真的不明白一直在這裏硬拗、繞圈圈有什麼意義?

您或許很懂規則,很棒!
但是希望您對文字語意也能像對規則的理解力一樣,或許我們就可以不必浪費那麼多時間了。


已經說過很多次了,蘇建文老師的原文在該篇文章裏明明白白、完完整整的貼過:
http://www.sportsv.net/artic..
拜託要再討論請先去看完整好嗎?
看完真的還是不懂,可以再去請教一下蘇建文老師本人!
是誰曲解請您自己去問清楚吧!

小胖

大大~加油好嗎
你又曲解蘇老師的意思,也曲解我的意思
我說得太晚宣告是指「二壘審」,
蘇老師說的太早宣告應該是指主要負責宣告的「一壘審」

若飛球落於紅土區外草皮區,記住宣告時機稍為慢一些,甚至在飛球距野手約三公尺高時,再宣告仍不遲,就可以避免野手判斷錯誤變成不易接捕的宣告瑕疵(引述蘇建文老師8月17日 23:54 於FB蘇老師棒球教室之發言)然後這段話,是針對分享一些技巧再提醒參與裁判的社員,不是針對這個判決,難道你看不懂嗎?斷章取義而胡亂拼湊嗎?

至於是誰在硬拗、繞圈圈,應該不是我吧,前面大大還說這用故意漏球判,明顯是把內野高飛必死球硬拗成故意漏球,一直曲解蘇老師的意思,一直要別人去看你那篇連結的文章,本人早就看過了,連蘇老師棒球教室的原文也看過了,你真的有受過裁判講習的訓練嗎? 真的懂移補位的內容嗎? 還是只是東拼西湊的棒球觀念?

康士坦丁

呵呵,好吧,謝謝您的指教。
不好意思浪費您寶貴的時間了!

小龍捲

聯盟真的要等到義大學統一抗議要罷賽才甘願嗎?

康士坦丁

的確,真的也不完全怪裁判個人,而是聯盟整個制度該一起進步才是!

黑蛋

康大,關於電視輔助判決的問題,中華職棒這方面有學美國大聯盟的方式直得讚許,但我認為,電視輔助判決的部分,必須要多個角度的攝影機才有用,也就是說,球場上的攝影機要多,中華職棒的裁判執法真的要多加加加油。

康士坦丁

說的好!
這真的也是常被忽略的一個小細節!
轉播品質,不但影響觀眾收視的權益,也會影響即時重播轉助判決的正確性!

Yusuke Wu

這不只是小細節,這是根本的環節...中職沒把這個配套做好就硬要跟進制度...反而拖了更多的台錢...

康士坦丁

嗯嗯,也對啦!
很多事真的是要全面性的進行,其中一、兩項沒做好,就可能「拖台錢」!XD

彭恰恰

高飛必死球那一場比賽有進場看球
當下2壘審那樣裁定是照規則走的
高飛球的當下是在內野上空.在判定後才被高空風勢往後吹
至於這規則的前因後果.他人以補充不多做累述

康士坦丁

嗯…連蘇建文先生都公開說過,那個判決是有瑕疵的!
補充的確很多了,不做累述!

老爹

我比較好奇的是
方玄宗一開始真的有滑進去嗎
好像有被大頭的腳卡住
不過看裁判的手勢應該是一開始假設有滑進去
之後判離壘所以誤判無誤

康士坦丁

沒錯!這個點倒反而是比較有空間的。
嚴格來說,我也認為好像是有被卡住!

Cheong Man Kuan

三壘手應該是50基吧
那球應該是有卡住跑者
但我看到跑者的手都有碰到壘包

康士坦丁

是啊!手是確定有碰到,而且從未離開過!

如果他是判「球先到…」那或許還有空間。
但是裁判的手勢是說:跑者先到,但是「又離開壘包…」這可就是砂鍋大的誤判了!

kesha

有時候真的只可以安慰一下自己 義大下半季的運氣太過差了
其實中職的運作方式太過不制度化
判球不好就應該有一些條款懲處
作為一個警戒 不是草草了事
如果聯盟不再改善 中職只會跟MLB日職距離更遠

康士坦丁

嗯嗯…不過在適當的懲處之外,也該有合理的福利和待遇…
還有整個裁判的養成體系,其實中職也相當缺乏啊!

Cheong Man Kuan

林旺衛那個球評好像有說是跑者腳在壘包上方
沒有確實先碰到壘包的樣子
只能說影片跟輔助的角度太少
根本看不清楚實際狀況

康士坦丁

「腳在壘包上方」…這個畫面想像起來還滿怪異的!XD

的確,轉播單位的拍攝角度也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陳其宏

那個我想說第一個那個應該不是誤判我當初看的時候也認為是誤判但是仔細看再仔細看妳會發現林益全的腳提前離開壘包雖然只看球是球先到沒錯但是他的腳並沒有靠著壘包,不過要找多一點影片看才會看得清楚喔~

康士坦丁

您說的是紀華文一壘的那個判決嗎?

那個「誤判」可不是我說的,是中職聯盟自己說的,還有公告並懲處:禁賽三場、扣點五分!

雷鵬

除了裁判之外 CPBLTV的主播球評也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第二個和第一個誤判那麼明顯
尤其是第一個 看過重播還判錯
都只用一句"很接近"就帶過了
這樣和諧是不會進步的...

康士坦丁

唉,該說什麼呢?
看看樓上……還有人硬著頭皮硬拗相挺呢!XD

張國輝

有重播還能誤判 真的不簡單...裁判應該學MLB避嫌 重播應該由專人看 整組裁判都不能進去看

  總是有人說:【誤判是比賽的一部份】但是如果誤判的頻率太高,甚至變成一種常態,這也是正常的嗎?如果誤判是可以無條件被忍受的,那麼球迷何必進場看球賽?球員何必努力練球?反正球員的技術如何又怎樣?裁判一個誤判就可以讓一支全壘打消失、一個誤判就可以改變一場球賽的輸贏、一個誤判甚至可能扭轉全聯盟的年度總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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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圖片授權來源:【Rhinos In My Eyes

 

  每次提到「誤判」,絕對不能不提這個堪稱中職史上最經典的案例:2014年8月7日,九局下半二人出局,兄弟還以一分落後義大。紀華文先生一個誤判讓本應結束的比賽,變成兄弟逆轉獲勝。這個誤判完全直接的改變比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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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球季結束後義大與首位兄弟完全沒有勝差,僅以0.002的勝率之差,由兄弟奪得下半季冠軍,進入年度總冠軍賽。這個誤判也完全改變了下半季冠軍

 

  進入總冠軍賽的兄弟,則是以1勝4負,讓上半季冠軍Lamigo抱走年度總冠軍。以去年下半季義大對戰Lamigo的戰績而言(義大以14勝6負,在與Lamigo的對戰中,取得壓倒性的絕對優勢),這個誤判甚至可能改變了中職的年度總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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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後針對這個明顯的誤判,聯盟也不得不承認,並決定做出懲處:禁賽三場、扣考績五分。但是懲處又如何?它已經抹剎了義大所有球員整年的努力。有人會說:「不要都怪裁判,義大只要自己多贏一場就好了啊…」是的,說的沒錯,義大自己也是有點不爭氣,如果多贏一場就不怕被裁判沒收那一場。但是這應該是激勵球員的話術,而不該是拿來合理化誤判的藉口

 

  如果誤判可以這樣合理化,那麼想要「多贏一場」恐怕不是那麼容易。打安打也會被沒收,SAFE可以判OUT,難道要說:「只要都打全壘打就好了…」,對不起,我必須再更正一下,全壘打也必須打「中間方向全壘打」,否則也曾經被當成界外球而沒收掉的。

 

  去年球季已經結束了,那麼今年呢?今年年初時,中職祕書長朱康震曾經表示過:【體諒裁判壓力大,暫不考慮處罰機制】。結果裁判大人們有比較精進嗎?嗯,我們幫各位讀者整理一下,光是下半球季單就義大單一球隊的相關比賽,五大經典判決!※註1

 

 

【NO.5:外野也有「高飛必死球」】

  大家都聽過「內野高飛必死球」,你知道中職還有「外野高飛必死球」的判例嗎?

※推薦閱讀烽火下被遺忘的爭議判決:外野的高飛必死球 by 康士坦丁

 

 

【NO.4:三振?不死?裁判說了算】

  又是一個「結束比賽」和「逆轉戰局」的差別,完全改變比賽結果的判決。

※推薦閱讀林琨笙為何如此生氣? by 果子

 

 

【NO.3:從未離壘也會OUT】

  不要和我爭:「裁判判的是球先到」!裁判的手勢說明了:他的判決是因為「跑者離開壘包,所以出局」!

  嗯,是的,義大球迷應該很敏感:又是紀華文

 

 

【NO.2:白線粉塵飛揚~界外?】

  球砸得白線粉塵飛揚,還是界外?裁判大人,您累了嗎?是剛去兼差吹判籃球比賽,一時轉不過來嗎?

※推薦閱讀壓線界外 對或錯? by 肯米

 

 

【NO.1:重播輔助也沒用】

  為了提高判決正確性,維持比賽公正性,所以中職引進了即時重播輔助判決制度。嗯…有用嗎?

 

  鄉民說得好:有圖有真相!截圖不難。

圖片截取自【CPBL TV】

 

 

【番外篇:管你人在哪,要驅逐就驅逐】

  「驅逐出場」也算「判決」嗎?各位讀者們自己衡量吧!

※推薦閱讀從鐵金鋼爆氣被驅逐,談到全面電腦判決! by 康士坦丁

 

 

【結論】

  且不論義大是不是遇到這種「意外判決」最多的球隊,就算四隊都差不多,那只是表示這種「意外判決」的數量其實更多,並沒有比較「公平」

 

  換個角度來說,這些問題絕不是每個「裁判個人」而已,中職整個聯盟更該檢討。聯盟是否有盡到教育、培養的義務?給予合理、適當的待遇及福利?甚至相關的退休撫恤機制?真正的體諒裁判、尊重裁判,絕對不是「不處罰」,而是改善整個裁判的職業環境,包括培育養成、教育訓練、福利待遇……等等,這些制度都建立完善,再輔以合理的懲處、考核、退場機制。這樣才能讓裁判的判決品質,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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